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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发﹝2009﹞328号)和《关于公布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校教发〔2013〕18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结题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题验收,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三、时间安排及验收要求
    1.单位验收(5月5日—5月15日)
    相关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各项目《立项合同书》的预期成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项目组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立项合同书》(复印件);
    (3)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如课程质量标准、教材、著作、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调研报告、教改方案、教改论文、获奖证书等。
    2. 学校验收(5月16日—5月20日)
    对各单位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教改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各单位应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报告》(附件3);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
    (4)单位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还需提供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3.验收要求
    (1)单位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延期和不合格。
    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应达到“优秀”,一般项目原则上应达到“合格”;
    验收结果为延期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报告》,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项目延长时限最多为半年。
    (2)学校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以学校验收结果为准,验收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项目由教务处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取消教改项目资格,并终止后续经费资助。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组发表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应标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
    2.专家组成员应为高级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少于2人,本单位专家不多于3人。项目组成员不得担任验收专家。
    各单位应于结题验收工作开展前,将专家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3.项目数少于5项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项目数多于15项的,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
    4.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
    (2)项目主持人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或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
    5.项目结题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项目主持人禁止申报两轮新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2)经费使用不当;
    (3)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相关单位于5月15日前将附件2(一式五份)、附件3(一式三份)、附件4(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北校区3号教学楼3112室),同时将附件4 的电子版发送至jxk2488@163.com。
    联系人:郭媛媛       联系电话:8709224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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