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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6-05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各党支部和师生党员立足岗位、尽心履职,服务学校、学院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进步,在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学院党委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党支部、正式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学校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按照省委高教工委要求,2010年以来已经受过省委或原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本次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3.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围绕办学育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影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强。

4.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条件保障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

5.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业绩突出。

6.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5.学生党员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3.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

4.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5.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表彰名额

(一)拟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向学校推荐2个,其中教工支部1个,学生支部1个),各支部结合实际自由申报。

(二)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5名,(向学校推荐3名,其中教工党员2名,学生党员1名),每个支部推荐1人。

(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向学校推荐1名)每个支部推荐1人。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学院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亚平

成  员:罗建峰  方建斌  王有强  朱宏斌 

张忠潮  邓  谨  张军驰  朱红强

(一)评选时间安排(6月6日前完成)

1.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先进基层组织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2.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各党支部推荐的人选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由学院党委组织评选。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好先进评选的各项工作。

(二)先进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把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

(三)要注意推荐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以及在重要事件和关键时刻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各支部于6月6日中午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学院,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所有表格请在学校电子政务或学院网站上下载,严格按照要求填表。推荐材料包括:

 1. 审批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附件5)。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推荐意见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2. 事迹材料。写实性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主题词: 先进党组织  评选表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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